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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律师的新机遇!国家发改委同意《南京都市圈发展规划》
关于同意南京都市圈发展规划的复函
三、请江苏、安徽两省共同推进规划实施,指导推动政策会商和项目对接,解决规划实施中的突出问题,适时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南京市及都市圈其他城市是南京都市圈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完善都市圈党政联席会议机制,共同编制专项规划,科学制定年度计划,谋划推进合作事项,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规划》涉及的重大事项、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按规定程序报批。
四、我委将会同城镇化工作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在有关规划编制、体制机制创新、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为《规划》实施创造良好环境。